为做好我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山东师大教字〔2021〕21号)和《山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21〕64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和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代表为成员的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李梦遥  李寿欣

成  员:司继伟  赵景欣  刘海江  贾世伟  

纪林芹  王大伟  陈光辉  田录梅

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需回避人员不得作为小组成员。

二、名额分配

本次学校下达给我院推免生名额共6名。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根据应用心理学和心理学两个专业毕业生人数(分别为71人和39人,根据《推免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21〕64号)规定不包括公费师范生)确定推免生名额,经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应用心理学专业推免4人,心理学专业推免2人。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学院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五)德育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前50%。

(六)前6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任选课)。

(七)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以上或国家四级考试497分(非英语语种70分)以上。

(八)课程成绩按首次成绩计算,前6学期学业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前40%(任选课成绩、外出交流成绩不参与计算)。

学院推免工作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素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组织程序

1、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制定学院的全面发展成绩加分政策。

2、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报名,根据推免条件和加分政策要求,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尤其要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

3、学院根据学业成绩、全面发展成绩及其所占权重,对报名学生综合成绩进行计算并排名,择优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推荐细则

(一)成立材料准备与学业成绩组和全面发展成绩材料审核组,负责参加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支撑材料准备和全面发展成绩的计算。完成时间:9月9号

(二)完成《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起草并提交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完成时间:9月9号。

(三)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申请报名并完成《山东师范大学推免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素质考核表》填写,截止时间为10日。符合条件但未申请的学生,需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由学院党委同日负责完成鉴定。

(四)申请学生推免相关加分材料提交时间,最晚截止到10日晚上。

(五)材料准备与学业成绩工作组完成所有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导出(9月11日)。

(六)全面发展成绩材料审核组9月11日根据本细则集中审核申请学生的相关推免支撑材料。申请学生需到场对个人相关材料进行说明。审核小组需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鉴定,确定全面发展成绩加分。

(七)综合成绩计算。

1、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所占权重分别为学业成绩85%,全面发展成绩15%。应用心理学和心理学专业分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推免候选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结果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

2、学业成绩由教务处按照本科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加权成绩计算(成绩按照首次成绩计算,任选课成绩、外出交流成绩不参与计算),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统一从综合教务系统导出。

3、全面发展成绩主要包括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加志愿服务方面由学院根据《24848(中国)威尼斯|集团官网本科生创新创业赋分暂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予以加分并计算成绩。另外,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情况的,参照省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予以赋分,即参军入伍服兵役赋5分、到国际组织实习赋5分。学生在本细则(七)3内所规定内容中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原则上只取一项。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全面发展成绩计算体系。

(八)学院推免名单在院内公示,截止到13日,公示期不少于2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学号、专业名称、推荐类型(普通、卓越教师计划、农村硕师计划)、排名方式 (按专业)、学业成绩、全面发展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排名、英语成绩(四级:分数/六级:分数)。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请及时向学院反馈。联系电话:86181134、86181175。

(九)9月14日上午将有关推免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并将《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序表》电子版和学生成绩单(扫描成PDF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发送信箱liudw@sdnu.edu.cn。

六、其他事项

推免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1、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我院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院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也不考虑任何招生单位与考生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接收录取协议。

2、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除专项计划外,我院不对本院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设置留院限额或名额。

3、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网上“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4、本次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向学院报备声明。

5、推免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室和教务处将公布监督电话,认真受理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监督电话为:

纪委(监察室):86180668    邮箱:xjw@sdnu.edu.cn

教务处:86180060,86180235

我院将严格按本细则,认真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个人,将交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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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9日



2021-09-09